如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08 11:55) 点击:187 |
如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 (一)申报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证; 2、收养申请书; 3、福利机构的证明; 4、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必须有警号或警员签名); 7、查找弃婴生父母的登报公告(区级以上报刊,刊登之日起60日后有效); 8、收养人户籍地的社会事务办综合调查材料(内容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9、提交两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同底免冠半身合影照片; 10、被收养人的双手手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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